(兰商纪发〔2013〕11号)
各党总支(党委)、直属党支部,党委各部门;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10月2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审议并同意印发《党政机关厉行节
约反对浪费条例》,对党政机关经费管理、国内差旅、因公临时出国(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会议活动、办公用房、资源节约作出了全面规范。12月8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了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以公务接待厉行
节约为主线,力求根治公务接待顽疾,遏制“舌尖上的浪费”。
《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出台,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体现了新一届党中央促进全党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化的坚强决心。各级党组织要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引导党员干部进一步增强自律意识,努力营造厉行勤俭
节约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制度办事的浓厚氛围。
附件:《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附件内容见纪委监察处网页“政策法规”栏)
附件:《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附件内容见纪委监察处网页“政策法规”栏)
(中共兰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3-1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