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2014年全省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治理教育乱收费厅际联席会视频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17号令、《甘肃省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省属高校开展内部审计的通知》(甘教审〔2014〕6号)的有关规定,学校决定从5月21日起至8月31日在校内开展内部审计。
为此,学校成立了内部审计工作领导小组及工作机构,校长傅德印为此次内部审计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牵头和统筹此次内部审计工作;纪委书记殷国手担任副组长,先后3次主持召开会议,就本次审计工作进行研究和安排部署。
本次审计对象涉及财务收支、基本建设和修缮工程、科研经费、大宗物资采购、后勤实体和校办产业的学校相关部门,审计的会计期间为2009年至2013年年度。本次内部审计具体工作由学校通过发布招标公告,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组成审计组进行审计。
本次内部审计旨在进一步发挥审计在反腐倡廉中的作用,切实提高审计的经济和社会效益。目前,此项工作正在顺利进行。
(纪委办公室监察处 2014-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