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举报渠道
一、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内问题反映渠道
(一)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举报渠道
1.微信公众号举报:扫码关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微信公众号”可进行举报。
2.登录网站举报:登录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监督举报”栏目点击链接可进行举报。
3.其他举报方式:
收信单位: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信访室,邮编:100813
举报电话:12388
来访接待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永定门内西街甲2号
(二)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举报渠道
1.微信公众号举报:进入甘肃纪检监察网扫码关注“啄木鸟微信公众号”可进行举报。
2.其他举报方式:
收信单位:甘肃省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730030
举报电话:12388
来访接待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南昌路1648号
(三)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信访举报渠道
收信单位:甘肃省纪委监委派驻省教育厅纪检监察组,邮编:730030
地址:兰州市南滨河东路571号教育大厦
联系电话:0931-8721213,0931-8826049
(四)中共兰州财经大学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信访举报渠道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榆中县和平镇
邮编:730101
电话:0931-5252132 5252133
Email:jwjczybgs@lzufe.edu.cn
来访接待地址:和平校区崇德楼406室、408室
二、纪检监察业务范围外问题反映渠道
1.学校网站主页设置了“书记信箱”和“校长信箱”,学生可直接以邮件形式反映有关问题。
2.学生可微信关注学校“学工信息平台”,该平台设置了“我有话说”互动模块,畅通学生意见建议和利益诉求表达渠道,并对学校机关信息通道予以公布。
3.师生也可直接向学校办公室(巡察审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反映有关问题。学校办公室(巡察审计办公室)、党委组织部、党委宣传部、党委教师工作部(人事处)、教务处、科技处、财务处、后勤处等职能部门办公地点在和平校区崇德楼;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工作处)办公地点在和平校区润德楼。
4.师生也可直接向所属中层党组织、所属单位(部门)反映有关问题。如反映的问题未能及时解决或得到答复,可向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进一步反映提请督办。
注:1.以上是我们收集整理的信访举报或反映问题的主要渠道;
2.上述渠道均保持畅通,鼓励实名举报或反映问题;
3.坚决杜绝不实举报、诬告陷害等行为,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