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箴言】
设积贮于民间,社义二仓尚已,然行之不善,厥害靡穷。官不与闻,则饱社长之橐。官稍与闻,则恣吏役之好。盖贷票之户,类多贫乏,出借难缓,须臾还仓,不无延宕。官为钩稽,吏需规费,莞钥之司终多赔累。故届更替之期,畏事者多方规避,牟利者百计营求。甚有因而亏挪,仅存虚籍者。此社长之害也。其或劝捐之日,勉强书捐,历时久远。力不能完,官吏从而追呼,子孙因之受累。此捐户之害也。此等良法,固不宜因噎废食,究不容刻舟求剑。欲使吏不操权,仓归实济,全在因时制宜,因地立法。旧有捐置者,务求社长得人,为之设法调剂捐户。如果无力完缴,亦不防据实详免。若本未捐设,断不必慕好善虚名,创捐贻患。
——清•汪辉祖《学治臆说》
【深意浅说】
大意是说,社仓和义仓,管理不善的话,会遗害无穷。政府如果不去干涉,就会成为社长敛财的工具,而如果政府干涉,则成为吏胥弄权谋私的手段。一个地方如果已经设立了社仓义仓,就应该因地制宜、因地立法,设法管好。如果没有设立,就千万不要设立了,不然遗患无穷。
社仓和义仓虽名称不同,起源有异,但基本性质是一样的,就是民间捐助和经营管理的用于社会救助的谷物仓储系统。清朝时期,设在农村的叫作义仓,设在城镇的叫作社仓。
由于天灾,一些人突然之间生活失去保障,一些人也可能因为鳏寡孤独残疾年老而生活困难。这都需要得到社会的救助。那时候救助的方式,主要是提供生活最必需的粮食。政府系统的救助体系有常平仓,而民间的救助体系就是义仓社仓。所谓救济,实际上是低息或无息借贷,一般是春借秋还,主要是提供种子。凶灾之年则设立粥厂,每日散粥,或按户分配,极其穷苦者免于偿还。
对于社仓和义仓,政府从来没有置身事外。地方官常常给社仓和义仓提供捐助,在一些地方志中,知县捐献社仓义仓的记载不可胜数。政府对于社仓和义仓有监督责任,但监督方式不一样。社仓被纳入州县官的考核范围,而义仓则没有列入。社仓和义仓的监督权在知县手中,管理者的任选,以及仓粮的出借与归还,都需要得到知县的认可与批准。州县官也会直接运用自己的权力挪用仓储粮食。
正如中国历史上所有社会事业一样,社仓和义仓难逃政府“一放就乱,一管就死”的宿命。政府稍稍放手,社仓和义仓就成为豪强大户的禁脔,被其操纵,成为盘剥百姓、敛财牟利的工具。而政府出面监督,猾吏蠹役就立即借机敲诈勒索,中饱私囊。所以,到了清朝后期,社仓义仓破败不堪,基本没有什么存粮,也得不到修缮,其社会救助功能完全失效。
这套系统为什么失效?汪辉祖认为,向义仓和社仓借贷的百姓,都是一些穷人,不可能在短期内归还借贷的粮食,有些延迟好长时间都无法归还。官府进行稽查,胥吏们乘机勒索,结果仓储管理者就会发生亏空赔累,他们纷纷逃避,不再担任这些公益职务。而一些牟利者则乘虚而入,贪污挪用,无所不为,最后只剩下虚假空虚的账目而没有真实的粮食。为了让社仓义仓有更多的存储,要求社会进行捐助,但无偿和自愿的捐助往往变成强制的摊派和义务。老百姓没有能力完成摊派任务,就被官吏追索讹诈,成为子子孙孙的永久负累。所以,社仓义仓最终以失败告终。
清朝时期,作为社会救助体系一部分的社仓义仓的失败,其教训是值得认真思考的。
(梁发芾)
【人间草木】
名称:细叶石斛
保护级别:国家二级
濒危等级:濒危
分布:陇南
简介:细叶石斛是我国闻名的观赏植物和药用植物,被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花期5-6月。花姿优雅,花色鲜艳,气味芳香,既可作切花,也可盆栽,观赏价值很高。其茎入药,具有养阴益胃、生津止渴之功效。
寓意:秉性刚强、忠厚可亲
(植物资料由西北师范大学白增福、陈学林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