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质,字子野,大名府莘县(今山东省莘县)人,北宋著名诗人、文学家,历任太常寺奉礼郎、集贤校理,蔡州、寿州、庐州、泰州、陕州知州等职。
王质是宰相王旦的侄子。他从小学习勤奋刻苦,曾拜文学家杨亿为师,杨亿称赞他是少年英才。伯父王旦看了他写的文章,也大加赞赏。王质因恩荫补任太常寺奉礼郎。后来参加考试,进士及第,被推荐为馆阁校勘,又改任集贤校理,累官至尚书祠部员外郎。
因为家族世代显贵,王氏兄弟多有骄纵奢侈的习气,而王质却是例外。他生活简朴,就如出身贫寒的读书人一样。王质不喜欢积蓄财物,以致连基本生计都很难维持。当初,王旦担任中书舍人之时,因家境贫穷,和兄弟向他人借钱,过期无法偿还,只好用所骑的马来抵债。王质翻书时发现了从前的借券,召集家族子弟,告诫他们:“生活简朴是我们家的家风,你们千万不要忘记。”
王质担任苏州通判时,太守黄宗旦看不起他。黄宗旦曾经趁着争辩事情时训斥他:“年轻人竟敢与年长的人对抗争执!”王质面无惧色说:“遇事争辩清楚,是我的职责。”王质始终没有屈服于太守的威权。
后来,黄宗旦抓获100多个私铸钱币的人,把他们关进监狱治罪。黄宗旦得意洋洋地对王质说:“是我用计谋捕获了他们。”王质反问:“设计诱捕,置人于死地还如此高兴,仁者稳政,难道像你这样吗?”黄宗旦听后羞愧难当,便减轻了对这些人的处罚。
王质任庐州知州时,有强盗杀了自己的同伙,并吞财物逃跑,后被抓获。王质判处强盗死刑,但大理寺认为罪不当死。王质说:“强盗杀死同伙,如果前来自首,可以从轻处理,并允许他改过自新,这是法律本来的意图。现在强盗杀人夺财被捕,却被宽恕,这难道是执法的意图吗?”王质的奏疏没有得到批准,自己反被降职。一年后,韩琦执掌审刑院,向朝廷请示,盗贼杀死同伙,不是自首的不能得到宽恕,并写入法令。这才发现王质此前定罪量刑并没有错,于是朝廷起用他为秦州知州。
王质曾经代理过一段时间江陵府事务。一名差役迟误婚期被人状告。婚姻是人生大事,王质对此非常关心,询问原委。那人说,因为家境贫寒,没有钱办婚事,所以才违约。王质于是拿出自己的钱资助他完成了婚事。还有一次,有差役抓捕了偷人衣服的贼。王质审问时,这个贼说,自己平生没有做过错事,只因饥寒所迫才到如此地步。王质便命人拿来衣服给贼穿上,让他离去了。
两宋交替,朝政黑暗,改革派与守旧派互相攻击。改革派被扣上朋党的帽子,遭到朝廷打压。改革派领袖范仲淹被贬饶州时,当时在朝官员生怕被指为朋党,纷纷避而远之,只有耿直的王质独自带酒前去为范仲淹饯行。有人说王质看不清时势,王质却说:“范公是贤德之人,能够成为他的同党,是一件幸事。”
后来,王质以天章阁待制的官衔,出任陕州知州,在任上去世。
◼ 王质处在骄纵奢侈的环境下能以节俭自处,不计个人利害得失独自带酒去给范公饯行,这是立身名节之人。
(维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