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进行审计的通知
(兰商纪发〔2012〕4号)
各院(部)、各单位,机关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学校纪委第十次扩大会议精神,结合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今年开始对招生录取、基建项目、物质采购、财务管理、科研经费、学术诚信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先行审计,进一步健全规章制度,保证学校各项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审计对象
经学校研究确定先行审计的部门为招生就业处、研究生处、MBA教育中心、基建处、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及二级财务单位、科技处。
二、审计内容
1、近三年,国家、省上及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2、贯彻《廉政准则》,加强反腐倡廉情况;
3、部门预算执行及收支情况;
4、经济责任履行情况;
5、专项资金使用情况。
三、审计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殷国手
副组长:王波、李香枫
成 员:由审计处、纪委办公室监察处人员组成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审计处。
请相关部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按照文件要求积极配合。
中共兰州商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章)
2012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