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室 职能
1.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的各类印信、公文、法律文书、资料归档的日常管理。
2.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各类会议的筹备组织工作,做好会议记录、纪要及催办督办落实会议议定的有关事项。
3.负责联络校纪委委员、二级单位党组织及其纪检委员。
4.负责起草学校纪检监察工作综合文字材料,包括计划、总结、通知、重要情况通报等。
5.负责承担学校党风廉政建设相关会议的筹备工作,负责组织签订年度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处级领导干部廉政承诺书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
6.负责提交校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及其他学校专题会议材料的起草、印制和上报工作。
7.负责日常信访接待,登记整理形成台账,提请纪委负责人或提请问题线索排查会进行研判。
8.负责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负责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建设和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廉政法规知识考试有关工作。
9.统筹做好纪检监察规章制度建设规划,根据职责范围承担有关制度建设任务。
10.负责组织专兼职纪检监察人员的业务学习培训,协助其他部门开展廉政教育、警示教育。
11.协助领导开展相关调查研究工作。
12.负责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财务管理、资产管理、日常考勤和绩效管理、年度考核、保密安全、服务保障、书报杂志征订等行政工作。
13.负责对外联络交流、新闻宣传报道、网络信息工作。
14.承办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交办的其他工作。
巡察办公室(合署办公) 职能
1.及时传达上级和学校党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精神和各项决策部署安排,按照学校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后简称“领导小组”)要求,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到位。
2.向领导小组报告巡察工作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
3.负责组织筹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起草会议文件。
4.负责起草领导小组呈报校党委的有关请示、报告。
5.负责起草、下发、上报学校巡察工作规划、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工作总结等材料。
6.对校党委、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
7.组织推进巡察工作有序开展,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分类指导、工作督导,做好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
8.会同巡察组及有关部门对被巡察单位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9.加强巡察工作制度建设,精简规范工作程序,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效率。
10.加强巡察工作宣传,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协作机制,有效应对涉巡舆情。
11.加强巡察队伍建设,配合校党委做好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提高巡察干部队伍素质和能力。
12.做好巡察工作资料的分类归纳整理和存档备案工作。
13.完成纪委书记、监察专员交办的其他事项。
纪检监察一室 职能
1.负责学校二级单位党组织、部门,以及党员、领导、干部的日常党纪政纪、廉洁从政从业教育,严肃党纪、政纪、校纪。
2.参与、做好纠风工作,根据核查发现的问题,提出纪检监察建议,移送纪检监察二室督促整改落实。
3.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察机关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做好执纪执法工作。
4.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问题线索办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工作,严格按程序规定调查取证、起草材料,精准有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及时提出处理建议。
5.负责问题线索办理情况的定期汇总,及时向纪检监察二室通报。
6.负责问题线索办理与审查调查全过程形成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及时将审查调查案卷移送纪检监察二室审理。
7.负责办案安全工作、谈话室的日常使用管理。
8.承办纪委、监察专员交办的有关工作。
纪检监察二室 职能
1.做好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的贯彻落实,组织监督清单、监督方案的制定、落实,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在学校落到实处。
2.负责组织开展从严治党、廉洁自律、高校党建、思想政治和意识形态等制度、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负责对干部任用、招生考试、招标采购、财务收费、基建修缮、国有资产、校办产业、科研经费、人员招聘和评优选先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事项的监督检查,做好岗位廉洁风险督查工作。
4.监督巡视巡察整改情况,推动巡视巡察整改工作落实落细。
5.负责对监督执纪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根据监督检查的结果,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或监察建议,并做好各类监督检查工作情况汇总和资料管理工作。
6.负责问题线索的定期核对,做好线索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工作并设立台账。
7.督促立案案件的审理、处置、申诉和复议复查工作。
8.督促纪检监察建议、决定及处分决定的督办落实,做好被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工作。
9.负责案件审理安全工作。
10.负责案件审理全过程形成材料的立卷和归档工作。
11.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工作。
12.承办纪委、监察专员交办的其他工作。